>广州市主城区高架桥及沿线隔声设施完善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主城区高架桥及沿线隔声设施完善工程(第一批)施工监理 已由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以穗交运[2019]26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内环路主线及放射线、跨江桥、市区主干道及沿线的隔声设施安装及更换(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1.3工程建设 >2.1.4工程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本工程总投资226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9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73万元。 >2.1.5项目建设资金:市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监理范围: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上述2.1.2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含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监)测工作、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等施工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勘察作业进行旁站,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协助发包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对业主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检测单位进行旁站,并对工作量进行确认等。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终审部门进行的工程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勘察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3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3380448.24 元。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自2014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 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暂无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5.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当日, 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5.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综合得分择优详见附件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业主评价)》。 >6. 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6.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 年 12月 31 日至2020年 1 月6 日 >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6.2按本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及附件三:《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要求内容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附件一:《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附件三:《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为择优所用资料,投标申请人如在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没有该部分资料,不被认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 1 月 7日 00时 00 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含本日):2020年1 月 14日 9 时 30 分。 >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6.3.1投标申请人解密:投标申请人在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半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申请人原因造成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申请人未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 >注:(1 )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 )投标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工作流程操作步骤详见广州 网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018年9月版)》。(广州 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 -8363010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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