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反恐怖安全防范 专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 |||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反恐怖安全防范 专用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一、项目概述 | |||
1.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9】-政采-公开-0457 | |||
2.项目名称:反恐怖安全防范 专用设备 | |||
3.计划单号:7119063904 | |||
二、项目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价 | |||
分包 |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 |
第1包 | 呼公交易【2019】-政采-公开-0457-01 | 反恐怖安全防范 专用设备 | 1495250.00 |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方式 | |||
1.资格审查 | |||
2.获取采购文件 | |||
3.投标截止时间前,请确认以下文件均已完成原件比对进入呼和浩特市 诚信信息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 | |||
4.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加开标会议: (1)投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提交的其他资料。 | |||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 |||
本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本项目采用电子签到及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会员业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参加”按钮后,携带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所需资料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开标会议。如未点击“确认参加”按钮造成无法参与电子开标的,责任自负。 | |||
六、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 |||
投标文件必须在2020/2/59:30:00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到呼和浩特市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时间: 2020/2/59:30:00 | |||
开标 | |||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 | |||
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 ||
地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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