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 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营口市 邮件处理中心包快类邮件装卸、分拣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LNWX19153-C
3、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对营口市 包快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招标内容主要为快递包裹、标准快递等邮件种类在营口邮件处理中心处理场地所进行邮件处理作业,包括利用胶带机辅助设备进行邮件卸车、分拣、扫描、装车等共4个主要作业环节,其中卸车、手工分拣利用胶带机辅助设备,有部分邮件分拣需要进行纯手工分拣。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单位,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实施,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内容: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1 |
邮件处理作业 (邮件卸车、分拣、扫描、装车等) |
1项 |
至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注:本项目为1个项目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全环节的预算单价为最高限价,限价标准为0.24元/袋(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承运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承运商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自2017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提供包括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5)承运商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6)三年内参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业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业务外包人员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够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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