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华维集团有限公司句电#3机组常维项目劳务服务分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230
(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临港工业集中区华电路1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1000MW燃煤机组 范围:检修辅助劳务服务(21人,其中技工14人,普工7人)。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句电常维劳务服务分包】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五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专项资质有该项要求的标段除外)。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应具有至少1项及以上同类型业绩。 注:投标文件须包含具有以上资格的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不接受澄清补充),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主要系统参数等)及投运证明(专项资质条件有投运业绩要求的),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2-30 09:00到2020-01-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2-30 09:00到2020-01-06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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