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19-ZB223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拟划定矿区范围面积4.19 Km2,可采储量约586.58万吨(净矿),矿山设计推荐生产能力为原矿231.7万t/a(净矿70万t/a)。
招标内容:按照“云南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141号文)”规定,在采矿权新立时需提交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需开展矿山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等法律法规和导则及技术规范进行现状监测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并完成报告评审及获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环评批复。
服务期限:自发包方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之日起,5个月内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大石盆铝土矿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大石盆铝土矿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投标人必须满足生态环境部发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资质条件或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应资质条件。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承诺书。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3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并全部获取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环评批复(以批复取得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及批复扫描件)。从事本行业三年及以上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公布与查询”及“http://yn.gsxt.gov.cn 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管理过类似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担任项目经理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12-30 09:00——2020-01-24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