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扬州市 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标包二:宝应县)(标包三:高邮市)(二次),项目编号:ZBTX-2019-ZQ0007,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规模:
(标包二:宝应县)需采购机动车维修服务,现有车辆33辆,其中15辆年限较长。本标包预估金额390000元/年(含税)。
(标包三:高邮市)需采购机动车维修服务,现有车辆43辆,本标包预估金额450000元/年(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2】年;
2.4服务
2.5 质量要求:及时响应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中标原则:
(标包二:宝应县)根据评标标准和办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作为本标包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取前2名,中标份额为第一名60%,第二名40%(车辆按数量随机分配)。
(标包三:高邮市)根据评标标准和办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分第一名、第二名作为本标包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取第一名,中标份额为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下所列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后续评标,做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内容: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在相应标包当地有服务机构。(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标包不可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12月31 日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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