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丰城二期发电厂建设规模为2*7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5年5月正式核准开工,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月16日、5月13日投产发电。每台机组配备1台最大连续处理2102t/h的锅炉,每台锅炉同步配套建设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全烟气脱硫。
丰城二期发电厂位于丰城市西面石上村,厂区距丰城市区8公里,距南昌市约60km,南临赣江约0.5km,东距丰高公路约0.6km,北距丰城水泥厂2.8km,交通便利。江西赣能股份丰城二期发电厂#5、6机组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作为吸收剂、生产副产品二水石膏(CaSO4.2H2O)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后,锅炉设计煤种含硫量为1.62%,经脱硫装置后脱硫率不小于99.02%,石灰石耗量15.7 T/H,石膏产量28.2 T/H (以上均为单台700MW机组)。
近三年的石膏品质(平均值)
品质项目 |
指标 |
合格品 |
|
硫酸盐(以二水硫酸钙计) |
75%(波动范围:60%~85%) |
亚硫酸盐(以半水亚硫酸钙计) |
≤1.5% |
附着水含量(湿基) |
≤18% |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本标段不确定石膏承包总量,投标人按招标人机组实际产出的石膏过磅量以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招标人不对石膏颜色做出任何承诺。
本项目最低限价60元/吨,投标报价低于此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1 |
脱硫石膏销售及处置 |
2020年3月1日—2021年2月28日 |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加工或经营销售石膏(或相关建筑材料)的内容;
3)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质量事故,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法律纠纷;
4) 投标人具有与电厂石膏生产单位签订脱硫石膏购买(含运输)的有效合同业绩。
5)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用合同被解除;有良好的信誉;
6) 本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31日8:30时(北京时间)至2020年1月7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不能参与投标的我们概不负责!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