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新建工程一期已由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备[2015]3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温州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新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 63445 平方米(95.17 亩)。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在场地南侧建设生产主楼及辅助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47502.2平方米。占地面积14509.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516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32.4平方米;本招标项目位于空港新区滨海新区龙湾工业园E-01地块(明珠路与滨海五道交叉口东北侧);
招标工期:30日历天 ;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确保苗木成活率100%(一年养护期内),规格符合率90%以上,主要树种规格符合率95%以上,所有苗木要求全冠,胸径、高度、冠径符合施工图苗木规格表的要求,禁止杀头苗进场;
工程预算:约66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②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含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③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 列入黑名单。
3.2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1月3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前往 (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购领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领时携带营业执照、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23日9:30,地点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 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占12分,技术部分占8分,价格部分占8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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