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98MW工程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98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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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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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送出线路EPC招标 |
莱州夏邱风电场98MW工程项目110kV送出线路EPC |
3000 |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自莱州夏邱升压站110kV进线架构、进线耐张串耐张线夹外侧起至掖县站110kV出线间隔穿墙套管止,包括穿墙套管与线路的连接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含掖县站110kV出线间隔二次设备及系统保护、系统通讯部分设计、安装、调试),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并网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跨越、钻越、两端站内对接等);项目管理、技术及相关服务;工程竣工验收、达标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政府各职能部门合规性文件办理、相关电网手续办理,水保及环保“三同时”方案编制、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土地租赁、征林、青苗及拆迁的协调及补偿;前期及施工期间政府、民事协调等。
(1)工程设计:送出工程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并组织相关单位审查和取得批复意见。
(2)设备采购: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含出线间隔设备)。
(3)安装工程:送电架空线路工程、送电电缆线路工程、出线间隔设备安装(包括二次设备及系统保护部分等)、系统通信部分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
(4)建筑工程:铁塔基础工程、铁塔接地工程、电缆排管工程、出线间隔相关工程等;
(5)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手续办理,林地手续办理,征地协调、补偿,征林协调、补偿,相关电网手续办理,水保及环保验收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办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土地、林地手续,包括永久租用和临时租用,负责完成本项目核准文件的办理并取得线路路径批复文件在内的前期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环评、水保、林业、地灾、压矿批复等及其他支持性文件的办理;②负责办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征地、征林协调以及相关补偿。③负责办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交叉跨越输电线路、通讯线路、公路、河流、林区等相关手续和补偿;④负责办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沿线所涉各种障碍物的移除,如房屋拆迁、坟地拆迁、林木砍伐等相关手续和补偿;⑤负责办理相关电网手续,如保护定值计算、对侧变电站停电施工协调、电力质检、投产前验收等;⑥负责环保、水保过程管控及竣工投产后专项验收(过程监测、验收报告等);⑦负责制作与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kV送出线路EPC招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送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4.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贰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10kV及以上输变电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个,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1-03 16:30到2020-01-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1-03 16:30到2020-01-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