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物资类班车)脱硝液氨及液水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106
(招标编号:CHDTDZ072/18-TX-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材料-液氨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液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 4.投标人自行运输液氨的则需提供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液氨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其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意向协议或表明双方合作运输的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有效截止日应在本项目竞谈首轮应答截止日之后)及承运单位的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液氨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3个液氨(年供货量在2500吨以上)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脱硝材料-氨水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氨水或液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氨水或液氨。 4.投标人自行运输氨水的则需提供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氨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其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意向协议或表明双方合作运输的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有效截止日应在本项目竞谈首轮应答截止日之后)及承运单位的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氨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3个氨水(年供货量在1.5万吨以上)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1-06 10:57到2020-01-13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1-06 10:57到2020-01-13 16: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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