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州 “子改分”税务清算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675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 “子改分”税务清算(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6675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 (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 收取费用 (元) | 保证金(元) |
1 | 广州 “子改分”税务清算 | 105 | 1 | 广州 “子改分”税务清算 | 105 | 6个月 | / | 否 | 本项目不收取 | 本项目不收取 |
(二)项目概述:
按照网公司对广州 “子改分”工作安排,在进行税务注销及工商变更前,需先完成税务清算(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初数清查等相关工作,并取得由中介机构出具的《税务清算鉴证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期初数衔接鉴证报告》等材料。本项目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新建电网项目“三免三减半”、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和税务鉴证;“子改分”税务清算鉴证及税务注销;“子改分”期初数清查衔接鉴证;“子改分”税务咨询及代理工作。为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落实,确保我局依法纳税,有必要聘请具备能力和资质的税务中介机构提供专业鉴证和有关的税务服务。
(三)采购范围:
1、开展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出具税务鉴证报告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报告;
2、协助开展2019年度新建电网项目“三免三减半”、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并出具税务鉴证报告;
3、协助开展“子改分”税务清算、鉴证及税务注销,出具近三年税务清算鉴证报告;
4、协助开展期“子改分”期初数清查,出具期初数衔接鉴证报告;
5、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优惠政策、“子改分”重组合并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咨询解答等服务;
6、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理解分歧及沟通协调事项,主动与税务主管机关进行协调,并及时反馈我局;
7、协助完成相关申报、备案资料的整理、填报、登记工作,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协助开展留存备查资料的归集及整理,提供跟进指导、咨询解答服务。
(四)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总价
(五)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六)自2020年1月1日起,广州 将以“广东广州 ”的名义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广东广州 ”将承继“广州 ”的所有资产、负债及权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要求提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投标人年度报告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或电子签章。 |
3 | 不属于及广州 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广州 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4 | 不属于及广州 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5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否决投标条件的。 |
6 | 非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文件无明显雷同。如果专家组认定某几家有明显雷同,可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 广州 “子改分”税务清算 | |
2 | 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资质; | 广州 “子改分”税务清算 | |
3 | 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未受过财政部、证监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注册税务师协会等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事务所,需要提供协会的证明; | 广州 “子改分”税务清算 | |
4 | 对同一项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项目、新建电网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连续提供服务未超过三年; | 广州 “子改分”税务清算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及评标专家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有权向广州 监督部举报。
举报 九、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