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5291-GCJS-HB-[2019]第2号
5221-GCJS-HB-[2019]第2号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二标段300MW及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1.1.1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风电工程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东北约15km处,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90km,场址海拔高程在2979~3189m之间,北侧紧邻G6高速,场址区内有多条县道,交通方便。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项目占地287.38hm²,其中永久占地为113.41hm²,临时占地173.97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
1.1.2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风电工程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境内,距共和县城直线距离约50km。场址区处于山前冲洪积平原,场区海拔在3000~3190m之间,风电场北侧为G6高速,交通方便。海南州切吉乡二标段300MW项目占地102.04hm²,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41.07hm²,临时占地面积为60.97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
1.1.3青海省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工程
本项目位于海南州切吉乡一标段1000MW风电工程北侧约10km处,工程概况与其它项目基本一致。海南州集中式优选50MW项目占地25.87hm²,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
1.2 招标范围
1.2.1监理及监测范围
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辅助区、施工场区、生活营地等区域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监测范围
监测服务主要为施工期环境监测,其范围为:施工区及施工辅助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办公生活区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大气、噪声监测;料源点周边水体水质和大气、噪声监测;施工影响河段区域地表水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工作。
1.2.2工作内容
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有关合同、信息资料实施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管控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环境监理规划、大纲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类文件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并监督和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期结束时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按要求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的相关监理资料。
1.2.2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由2020年2月15日至工程竣工 ,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工程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若投标人不具有该证书,可委托具有该证书的机构或单位实施监测任务。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三项及以上风电或工民建或交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环保监理业绩和环保监测服务业绩〔可为不同的项目,附合同复印件 〕。
1.6 人员资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或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近5年内担任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测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近3年内具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经历。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3日
1.9.2发售
1.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2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1 其它
1.11.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11.3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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