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三河坝—潮州饶平麒麟岭古道(大埔段)巩固 >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大埔三河坝—潮州饶平麒麟岭古道(大埔段)巩固提升项目,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9 〕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修复连接三塘村至盘湖庵的古道,全长约3000米;修建古驿道连接线,全长约830 米;对古驿道文化设施、节点以及服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以及修复古桥、植被复原等其他配套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具体按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预算造价: 人民币3093120.62元 >2.4 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以上。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本项目拟派的 >3.3 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5 为加强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力度,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备注: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6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 >3.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8信誉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0.2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按时、按量完成任务,且由于本招标项目施工比较紧迫,为能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 >3.10.3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保证工程质量及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求投标人应进行标前踏勘,踏勘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投标人应充分重视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的 >1)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登记 >5.1 >5.2投标人应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 >投标登记时须提交按本公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 《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要求》、附件3《承诺书》、附件4《投标人声明》、附件5《投标诚信承诺书》、附件6《现场踏勘证明书》格式要求制作并装订的投标登记资料一套;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所列证件须核对原件(附件在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中下载),填写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 站( ),此表不装订)。由投标企业施工 >5.3投标登记同时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0 年2月12日9时35分至2020年2月12日10时00分,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20年2月12日10时00分 在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施工招标公告
4.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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