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位开关和电容液位计电容式物位开关和电容液位计招标公告
对(重招)2020年度仪表类框架协议-电容式物位开关和电容液位计-包15所需电容式物位开关和电容液位计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全部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1223-3807-67-B1 2.项目内容:(重招)2020年度仪表类框架协议-电容式物位开关和电容液位计-包15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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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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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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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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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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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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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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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物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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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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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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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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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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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位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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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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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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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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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12月31日、用户仓库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否决;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否决;连续三年无盈利,否决。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提供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连续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年中至少一年利润大于0。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产品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范围。 6.投标人电子式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电容液位计)必须是HART总线协会注册产品,在HART协会官网可查询并能下载相应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石油化工行业有单笔订单数量超过10台的业绩至少一份或单笔订单数量超过5台的业绩至少两份(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 9.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报价模板有效投标项70%以上的报价能力,即反映其至少能生产具有本次招标所需要的70%以上产品。提供纸质样本或说明书(官网可查)。 10.投标人承诺参与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投标人通过产品质量评价并合格,提供签字版质量和易派客承诺书。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1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1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月8日8:00时至2020年1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