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黄金埠公司#1、#2炉燃烧器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黄金埠电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信江下游,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一期建设规模2×650MW机组,锅炉(SG1913/25.40-M966型)由上海锅炉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四角切圆燃烧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装置,#1、2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和10月投产运行。2013年至2014年两台机组进行了脱硝改造,2016年至2017年两台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实现了长周期环保、安全、经济运行。
原设计锅炉NOx排放小于400mg/Nm3,目前运行NOx排放在中负荷时201~301mg/Nm3左右,2号炉NOx排放较低,1号炉NOx排放较高。同时,公司融入新集团后,燃煤发生结构性变化,公司燃用煤种神华煤占比逐步加大,该煤灰熔点较低,锅炉受热面易出现较严重的结焦、挂焦及掉焦现象,严重制约了锅炉的掺烧能力。为使锅炉适应当前燃煤结构性变化要求,具备全炉膛掺烧低灰熔点煤能力,使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需对锅炉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改造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1、#2炉燃烧器改造范围内全部的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包装、运输、安装(包括机械、电气、热控仪表、保温、炉墙、油漆等)、咨询和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方案的确认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及售后服务等。这些设备和系统应包括需要的管道、挡板、执行机构、附件、构件和其他材料等。
本次改造#1机组计划安排在2020年A修期间实施,#2机组计划2021年择机实施,具体时间以招标方机组检修时间及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查颁发的有效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书;
【3】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至少具有国内两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燃烧器新建或改造的投产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1月1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