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3-12月份)全厂生产维护及机组计划检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工程规模:2台50兆瓦高压超高温背压机组,配置3台350吨高压超高温燃煤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为母管制机组。
2.3工期要求:2020年度全厂生产维护检修工程工期: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号机组D修工期:具备开工条件后9天;
2号机组C修工期;具备开工条件后15天;
3号锅炉D修工期;具备开工条件后9天;
公用系统检工期:具备开工条件后30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4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2.5范围: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3-12月份)全厂生产维护及机组计划检修工程(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一级)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一级、承装和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及以上全厂生产维护检修类似项目业绩和五年内50MW及以上1个C级及以上主机检修项目完工业绩。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10日9:00起至2020年1月1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