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生产系统10KV变电所电气设备、生产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核桃峪煤矿井下原煤通过顺槽带式输送机先配入井底煤仓,经仓下给料机配入主斜井下段带式输送机,再经主斜井上段带式输送机提升至主井井口房,由除铁器除铁后运至1#筛分楼内先经除铁器除铁,再通过圆振动筛进行±200mm筛分,筛下-200mm原煤转载配入原煤仓内储存,筛上大块经手选捡杂后破碎至-200mm转载配入原煤仓内。 目前,主井生产系统1#筛分楼、原煤仓仓上设备正在安装,预计2020年2月底完成安装调试。本次招标的安装工程范围包括生产系统10KV变电所电气设备、生产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原煤仓下皮带机及原煤仓动力配电。
2.2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生产系统10KV变电所电气设备、原煤仓至1#转载点机械设备、1#转载点至2#转载点机械设备、主井地面生产系统集中控制设施安装、调试等,详细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生产系统10KV变电所电气设备、生产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生产系统10KV变电所电气设备、生产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并应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良好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民商事法律纠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各股东方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 月1 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3.2.3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从事工程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
3.2.4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煤矿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技术管理5年及以上;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 1 月 13 日9:00起至 2020 年1 月 18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2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