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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耦合(EPC)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0-01-14     浏览:1    
核心提示: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耦合(EPC)工程招标公告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
  

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耦合(EPC)工程招标公告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海西路291号淮阴电厂厂内.
 
2.2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阴电厂)位于江苏省淮安市以西5km处杨庄镇的东北面,北靠王杨公路(王营至杨庄)、距盐河约1200m,南面紧临废黄河和越河,西邻二纺厂宿舍区,东临淮安市区至杨庄的公路,东南为活动坝水电站。厂址距新长铁路线淮安袁北站约9km。
 
淮阴电厂现役二、三期4×330MW燃煤机组,采用亚临界汽包锅炉汽轮发电、双曲线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电除尘-气力干除灰、水冷渣-链条式输送、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耦合项目采用间接传热圆盘干化工艺,对污泥进行“干化+焚烧”,通过热干化的方式,将污泥的含水率降低至35%,干化后污泥送入电厂5、6号机组煤仓间主皮带头部掺混后送入锅炉焚烧。本项目设计总处理量为200t/d,即8.34t/h含水率60%脱水污泥(设计综合考虑总处理量中有20吨80%含水率污泥的适应性)。处置含水率60%脱水污泥干化机每台额定处理能力为4.17t/h,并能够适应负荷70~110%的变化,同时适应含水率±5%波动的要求。本项目工艺系统由污泥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干污泥储存及输送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粉尘处理等系统组成。
 
2.4本次招标范围为:
 
2.4.1本工程采取设计、供货和施工(EPC)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本工程全套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承担污泥干化耦合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含场地平整、场地勘探、原有建构筑物拆除、桩基施工及检测、土方开挖及外运等)、安装工程(含原有设备及管道桥架等的拆除和改造)、整体调试、相关市政部门对项目整体验收全过程的总承包。因工程原因移除的绿化(由招标方确定)和恢复属于招标方范围,利旧设备的性能恢复属于招标方范围。
 
2.4.2供货和服务范围为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耦合工程项目完整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土建和安装工程、设备制造及供货、调试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并包括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的连接、外围连接管线、进线电缆、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道路、地坪、绿化等。
 
2.4.3因本工程施工需要,需对原设备、系统、管道、建筑物、沟渠、地坪、路面等的更改及恢复由投标方负责。
 
2.5总工期: 本工程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具备干化试运条件。具体工程进度表一联会与招标方协商确定。
 
投标方根据上述要求提出污泥干化耦合工程总进度安排,包括设计、设备交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等。
 
2.6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耦合(EPC)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水污染防治工程)资质。
 
3.2.2 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
 
3.2.3投标人(或其施工分包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4投标人须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已竣工并稳定运行1年以上的燃煤机组污泥干化耦合EP或EPC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完整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投运证明,所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影印或扫描文件,且可以反映承包范围以及有效的签字或盖章页,业绩有效性以竣工或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须提交单位所在地社保证明,且项目经理有类似项目管理经历,提供证明文件。
 
3.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13日16:00起至2020年1月22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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