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招标人为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600MW级燃煤机组,本期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采用带海水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次采购药品为液氨。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2.1.2对于已在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对于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资格专项条款:
3.1.1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须同时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若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自有车辆应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罐车准驾证》、《汽车罐车押运员证》、《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证》、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3.1.4投标人租赁车辆除提供车辆所属单位上述 3.1.3资质证书外,还应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3.1.5 投标人应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2家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液氨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以及供货范围)。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月14日9:00起至2020年2月9日17:00止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