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生产物资类班车)锅炉脱硫系统250目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 发布时间:20200114
(招标编号:CHDTDZ089/16-CL-0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72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脱硫系统250目石灰石粉采购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 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若为石灰石粉生产厂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必须具有年产5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粉生产能力,提供年度销售证明材料或年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9.投标人若为石灰石粉生产厂商的代理商(供应商),则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代理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年产5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粉生产能力,提供生产厂商年度销售证明材料或年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1个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第一次招标期间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不用再购买,也不用再报名,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 公告时间:2020-01-14 08:00到2020-01-20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1-14 08:00到2020-01-20 16: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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