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集团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2.2项目类型:信息化实施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中铝集团数字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构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以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及国家信息安全、技术服务等相关要求为依据,以提升集团档案管控能力和档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制度标准建设为基础,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加强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和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建成全覆盖、成体系、有特色的数字档案管理网络。
2.4项目地点:中铝集团总部
2.5招标范围:基于中铝集团档案管理的现状与要求,规划梳理集团档案分类标准、归档范围、工作流程、管理规范等;完成集团总部存量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搭建中铝集团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满足集团总部档案收集、管理、利用、展示等功能的建设与实施,通过国家档案局企业数字档案馆(室)试点验收;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3级及以上认证资质,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至今)应具有央企数字档案馆项目业绩,项目业绩中至少有通过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或数字档案馆试点的成功案例。
3.5 投标人具有稳定专业的开发、实施、保障团队,拟参与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5年以上企业数字档案馆项目的项目经理经验,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与服务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上的瑕疵与法律争议,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须提供证明或承诺书。
3.8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屏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9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被列入中铝集团负面清单。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01-15至2020-01-22 (北京时间)。
4.2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