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0-2021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试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649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招标条件
本2020-2021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试框架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66498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项目分1个标的、2个标包。不可兼中。
标的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2020-2021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试框架招标 | 800 | / | 1 | 标包1 | 60% | 480 | 2020年1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 | 否 | 无 | 无 | |
2 | 标包2 | 40% | 320 | 2020年1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 | 否 |
(二)项目概述:
根据广州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定,需对信息系统进行上线前测试,以确保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测试范围包括功能性测试、可靠性测试、易用性测试、效率测试、兼容性测试。本项目包括对广州 2020-2021年信息化项目的第三方测试进行框架招标。
(三)采购范围:2020年信息化项目和2021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试。
(四)标的物描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五)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
【注:请投标人计算所投标包的标包投标价,该价格不参与价格分计算。(标包名称)投标价=标包金额×(1-下浮率)=____万元】
(六)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实际完成的测试项目概算金额×(1-中标下浮率)
(七)有效报价区间: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2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八)自2020年1月1日起,广州 将以“广东广州 ”的名义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广东广州 ”将承继“广州 ”的所有资产、负债及权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要求提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投标人年度报告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或电子签章。 |
3 | 不属于及广州 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广州 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4 | 不属于及广州 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5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否决投标条件的。 |
6 | 非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文件无明显雷同。如果专家组认定某几家有明显雷同,可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
8 | 项目不区分标包,只按标的进行统一的一次性的综合评议。同一投标人必须报名/获取该标的包含的所有标包,且所有标包的商务、技术、投标报价(该项目标包报价以下浮率为准)等投标文件需保持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主要经营业务包括IT测试业务,曾有IT测试项目经验。 | 2020-2021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试框架招标 | |
2 | 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17025)。 | 2020-2021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试框架招标 | |
3 | 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申请投标人在国内技术服务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 | 2020-2021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试框架招标 | |
4 | 投标人需提交近3年内(2016年-2018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两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 2020-2021年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试框架招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及评标专家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有权向广东广州 监督部举报。
举报 九、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