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茂名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茂名刑侦一体化作战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
一、委 托 编 号: 440900-202001-0011001-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刑侦一体化作战平台
三、采购预算:¥2,377,6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茂名刑侦一体化作战平台
2. 数量:一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供货、技术和服务能力;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注:(1)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或附属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1月17日至2020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授权代表到 茂名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2月14日(开始受理的时间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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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