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河南公司神华虞城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简介:神华虞城风电项目工程位于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境内,装机容量50MW,安装20台2.5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配套设置一座11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1、综合自动化1套、调度自动化1套、风功率预测系统1套、直流电源系统1 套、。投标人应负责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系统升级、工厂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含以下工作:①卖方负责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联络、协调及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交货期:2020年7月1日或卖方收到买方排产通知60天(含60天)内货到现场,具体根据发包方要求。
交货地点:分别为买方指定的变电站所在地。货物的具体分割方式在设计联络会上决定。落地交货,最终位置由招标方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主要设备(综合自动化、调度自动化、风功率预测系统、直流电源系统)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产品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综合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直流电源系统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0套(含)风电行业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型号数量页、签字盖章页),在投标人投资的项目或同一集团内关联企业使用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需提供使用单位提供的设备运行证明文件;
4)风功率预测系统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0套(含)风电行业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型号数量页、签字盖章页),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至少已运行5年,在投标人投资的项目或同一集团内关联企业使用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需提供使用单位提供的设备运行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1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2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