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卫市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18]200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留置用房、传达室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围墙及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留置用房1座2865.9m 2 、传达室1座42m 2 ,建设围墙384m;建设配套附属设施等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间的监理。
2.6、计划工期:365天
2.7、投资概算:24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承担其他项目的总监。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2月1日,每日9:00时至18:00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