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基建类、服务类及部分货物类(非医疗设备、器械及耗材等货物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F31610261C1 项目
项目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商数 服务期限 基建类、服务类及部分货物类(非医疗设备、器械及耗材等货物类)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1家 自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之日起3年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0万元 时间:2020年01月20日 08:30 至 2020年02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登记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