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 2019年鞍山市海城包件分拣机项目(三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LNQT2019090601
3、项目概述:鞍山市海城包件分拣机设备采购计划,将采购小件分拣机一套、输送包件皮带机一套。
4、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2019年鞍山市海城包件分拣机项目 |
物资名称 |
小件分拣机、供包件皮带机一套。 |
交付时间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 |
使用单位 |
鞍山市 |
预算额度 |
合计30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05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3年(2016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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