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越秀区大塘街道,具体改造范围北起中山四路,南至文明,东靠德政中路,西临府学西街,改造总面积23 公顷,涉及大塘社区、朝阳社区、文德社区、德政中社区等四个社区。 >1.2.3 工程范围:项目位于越秀区大塘街道,具体改造范围北起中山四路,南至文明,东靠德政中路,西临府学西街,改造总面积23 公顷,涉及大塘社区、朝阳社区、文德社区、德政中社区等四个社区。建设内容包括:(1)房屋建筑本体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整饰、维修安装楼栋门及楼栋照明、粉刷楼道、修复公共楼梯、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增设楼内排水管道及更换雨水管、清疏化粪池及排污卧管、整治不规范遮阳篷和防护设施等等;(2)小区公共部分主要包括维修小区围墙、疏通小区排水管网(含更换管网井盖)、维修更换小区供水管网、维修安装小区照明设施、维修小区道路及楼间破损甬路、规范垃圾收运点设置、安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维修完善人行安全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提升小区绿化、维修安装体育锻炼器械、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小区公共空间、建立文化长廊、宣传栏、电子信息牌、设置快递服务设施等设施及提升小区环境设施品质等配套改造。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9〕783 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0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523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管线盲探)),其中包括地下管线测量及摸查,三线规整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建筑立面、楼道、街区尺寸测量等,改造范围内道路全要素内容的摸查,改造中牵涉或者受影响的全部设施摸查,不能因为遗漏部分设施而影响下一步设计工作。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0年 /月,竣工日期为2020 年 / 月,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 )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 )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标的须由具备第(1)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 >1.4.5 申请人委派的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 >1.4.8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1.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0 年 1 月22 日 0 时 0 分至 2020 年 2 月17 日 10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 2020 年 2 月 17日 9 时 30 分至2020 年 2 月 17日 10 时 30 分。 >1.5.3 开标时间: 2020 年 2 月17日 10 时 30 分。 >1.5.3.1 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①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站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的需提交) 。 >1.5.3.2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5.3.3 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投标登记,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5.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 > >1.7 费用 >1.7.1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5.04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00万元[ 工程测量费10.00万元,工程物探费(含管线探测)20.0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5.04万元(工程设计费105.96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0.60万元,竣工图编制费8.48万元)。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工程不设补偿费。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