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微信应用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微信应用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ZZZ2019-QC0139
3、标讯区域:中央
4、行政区域:深圳市
5、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6、项目联系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
2、联系人和
3、联系
4、一级预算
三、代理机构信息: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和
3、联系
4、E- mail:ztzszzzt@163.com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1、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微信应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采购品目: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3、行业划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预算金额:人民币 260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介 |
1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微信应用建设项目 | 项 | 1 | 纳税人端的基于企业微信的微税务平台,涵盖了现有WEB端电子税务局适合于移动端办理的办税功能及对接其他税务网站(如纳税人学堂),税务人员端的基于政务微信的税企互动平台,重点考虑依赖政务微信和企业微信的互联互通特性,打通与纳税人端的征纳沟通的渠道,解决现有税务人员与纳税人在征纳互动方面存在的问题,涵盖了税企互动的工作台和税企互动的监控管理台。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 = 1 \* GB3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GB3 ②投标人在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网站的商事登记信息页面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1-22起至2020-2-14每日9:00~12:00时,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 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年2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0年1月22日
附件/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00122/20200122102838_45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