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张家港分中心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一、招标条件 苏州市 张家港分中心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苏州市 张家港分中心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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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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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包时间 | |||||||||
E3205820330000805002001 | 苏州市 张家港分中心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 公开招标 | 8.30 | 2020/01/10 | |||||||||
三、公告时间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0年03月01日 |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0年09月3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01月31日8:30 |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0年02月04日17:00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 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的监理 II组及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总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信用中国”网站 23号; m、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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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其他内容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请登陆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苏州市 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①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②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三日前随时查看“苏州市 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控制价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2-10 15:00,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 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苏州市 张家港分中心 。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地 招标单位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