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50MW风电场项目塔筒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民权50MW风电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筒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概况:民权50MW风电场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北部,属内陆平原风电场,总规划容量50MW,本期开发50MW。场址中心距郑州市约138km,距离商丘市约58km。场址呈不规则四边形,风场东西长约12km,南北宽约6km,风场面积约74km2,海拔高度66m~72m之间。本风电场拟安装8台2.65MW和9台3.20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50MW。 2.3 建设 2.4 招标范围: 8套2.65MW塔筒设备和9套3.20MW塔筒设备, 共17套塔筒设备(含连接法兰、平台、扶梯等附件)、相关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包装、运输、保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技术的要求。 2.6 交货期:所有设备全部部件应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开始交付,具体交货进度由买方指定。 2.7、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塔筒生产制造企业;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I、II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或钢结构制造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3? 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4? 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100米以上风机塔筒建成业绩3个(需附合同相关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页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别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近3年(以判决书生效时间开始)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案由类别:单位行贿、行贿和对单位行贿三种案由)。(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上述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付等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山西众恒工程 郑州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