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气化炉筑炉施工框架协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30035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气化炉是包头煤化工 甲醇中心气化装置的核心设备之一,采用的是美国GE公司的水煤浆加压气化炉,共7台,位号为122R101-701,规格为Φ3200/3800×20100,设计压力7.15MPa,操作压力6.4MPa,操作温度400/260℃。主要把由煤浆给料泵送来的合格的水煤浆与由空分装置送来的合格氧气,经过工艺烧嘴进行充分混合,在气化炉内部发生部分氧化反应,生成粗煤气和固渣,然后物料经激冷装置,将粗煤气与固渣进行初步降温,并达到分离效果,粗煤气流入后序设备。固渣经锁斗排至渣池进行处理。
2.2招标范围:
负责包头煤化工 甲醇中心气化装置7台气化炉的筑炉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热面砖、背衬砖、隔热砖、可压缩层(膨胀材料)及铬刚玉浇注料的拆除、砌筑、维修等:
1)气化炉停炉时锥底、筒身、拱顶砖检测及脚手架的搭拆。
2)负责气化炉拱顶、筒身以及锥底热面砖的更换。
3)负责对部分损坏的浇注料、背衬砖等的维修、更换。
4)负责提供满足要求的气化炉筑炉维修所需工器具、照明设备等。
5)负责炉砖的领用,负责把拆下的旧炉砖送到公司指定的废旧仓库。
2.3其他:
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科技园1号(包头煤化工 厂区)。
2)计划工期:合同期限(暂定)2020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计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业绩要求:有水煤浆气化炉炉砖砌筑或更换维修业绩不少于14台,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无明确数量的以合同气化炉筑炉维修结算书中的维修数量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 内应没有如下不良记录①被列入黑名单的;②因维修质量、服务问题等被招标方解除合同。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6】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2-17 10: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