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和质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20146FG1001 (省财厅备案号:440000-202002-146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和质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76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档案数字化加工和质检服务。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登记回执。
4、投标人须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作为股东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营业执照及《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登记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2月3日 至 2020年2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14时30分(注 14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曹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联系人:李小姐(购买招标文件)
传真:020-83595411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