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0年基建配网工程电子化
移交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2020年基建配网工程电子化移交服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67106 1.3 下达或授权 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 计划中新建(即首次列入投资计划)的10千伏及以下基建配网项目(包括业扩配套项目)。具体项目最终以海南电网公司2020年下达的计划为准。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号(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中标比例 标包金额(万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文件)(元) 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2020年基建配网电子化移交服务 1-1 2020年基建配网电子化移交服务 100% 1200 500 5 注: (1)采用下浮系数(下浮率)报价。下浮系数(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海南2020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计划项目的外业测量、定位、资料录入和资料审核等电子化移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海南配网电子化移交实施细则》。 (3)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按《关于颁布配电网工程营配信息系统工程资料测录费标准的通知》( 定额〔2018〕12 号文)中规定计取配电网工程营配信息系统工程资料录费费用。 1.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根据中标下浮系数签订框架协议。 2.在施工图预算批复后,根据批复的预算签订正式合同。 正式合同价=批复施工图预算的安装工程费×费率×(1-中标下浮率)。 3.在审定项目结算后,按审定的结算计取服务费。 结算价=审定工程结算的安装工程费×费率×(1-中标下浮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7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9 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8. 招标业务咨询 (1) (2)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