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7/17-SB-0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高半岛东北侧,海坛海峡中北部海域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项目浅水区高桩承台桩基供货标段一、标段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建省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海上风电场地处福建省福清市龙高半岛东北侧,位于海坛海峡中北部,场址涉及福清市的三山镇、高山镇,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6′57″、北纬25°32′10″。根据《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该场址位于海坛海峡中北部,由两块区域组成,总面积约35km2,规划装机容量300MW。A区位于福清三山镇塘边村以北浅海养殖区,水深4~12m(平均潮位以下水深,下同),面积约16km2;B区位于龙高半岛北楼~北坑海岸线的东侧,海坛海峡航道区西侧之间的狭长地带,东距岸线1.3~3.0km海域浅海养殖区,水深2~5m,面积约19km2。
范围:标段一:7个机位高桩承台桩基制作运输,发包人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机位数量及机位位置,每个标段机位增加数量不超过5个。
标段二:(范围同标段一)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CHDTDZ097/17-SB-0401 | 浅水区高桩承台桩基供货标段一 | 1500(元) |
CHDTDZ097/17-SB-0402 | 浅水区高桩承台桩基供货标段二 | 1500(元)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浅水区高桩承台桩基供货标段一】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有海上风电桩基制造或海洋工程钢结构制造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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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