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部分设计施工安装生效条件为:平朔10万千瓦风电项目通过公司备案。如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平朔矿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和白堂乡,拟选场址区南北跨度约11km,东西跨度约10km,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1300m~1500m之间,为平缓丘陵地形。场址中心距平鲁区城区距离约为6km,距离朔州城区约20km,场区西侧有S312省道,东侧有S241省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0MW,轮毂高度为130m,叶轮直径为141m。
本项目为采煤回填区风电场,旨在利用露天煤矿开采回填区场地进行新能源发电。拟建风场区位于平朔矿区自有闲置工矿土地,属于人工回填区域,原始地形、地貌复杂,回填土成分复杂、松散,物理力学性质差,且厚度大,为大厚层素填土,回填土回填年限变化范围较大,回填料未经人工分选,分层碾压等相关措施,导致不同风电机位回填物料成分复杂多变,地层差异性大。拟建场址区回填土的回填年限约为7年,局部表层回填年限为3-5年,回填厚度在200-300m之间,场区的年均沉降量约为50-250mm/year。本场区目前处在缓慢的固结沉降时期,常规风电场的建设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建设的要求,回填土的固结沉降及风机基础的沉降不能满足现有规范的要求,故本项目需采用特殊的地基处理方法及风机基础设计方案。
根据风电场装机规模以及当地电网情况,拟考虑在风电场内改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建设主变容量1×100MVA,22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35kV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进线规划4回,本期全部建成。
招标分界点:
(1)与升压站标段分界点:以35kV开关柜进线端子为分界点,35KV电缆敷设、接线、试验、挂牌由本标段负责;开关柜安装、封堵由升压站标段负责。
(2)设备采购分界点:风机设备、塔筒、锚栓的采购不包含在本标段内,其他标段(风机供货厂家)负责将风机设备、塔筒、锚栓运输到每一个风机吊装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朔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部分设计施工安装:
投标人对工程设计、供货、施工一体总承包,不含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及机组性能测试、造价咨询。
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部分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投标人配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以及其他办理合法合规的手续,负责消缺,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1)本工程风电场部分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2000地形图测量补测(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复杂道路)、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中国华能集团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及中国华能集团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从省、县道连接点开始至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及恢复等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塔筒、锚栓的安装(不包含采购),箱变、相关控制系统、集电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风场场区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
(5)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专题报告的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②项目工程防雷、消防、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以上各项手续的办理不得影响工程开工建设。
2)投标人配合部分
①配合业主及业主委托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理、监测规划等工作。
②配合业主完成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
③配合完成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④配合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办理等工作。
(6)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如升压站标段未能按时并网,本标段移交生产验收节点为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完成调试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标段以35kV开关柜进线端子为分界点,35KV电缆敷设、接线、试验、挂牌由本标段负责;开关柜安装、封堵由升压站标段负责。风电场侧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不包含风机、塔筒、锚栓的采购),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平朔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部分设计施工安装的投标人: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具有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综合甲级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自建)工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3个以上50MW及以上山地风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主持过至少1个国内5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总承包(包括自建)项目的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24日9:00起至2020年2月7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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