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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3年度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非生产车辆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0-02-08     浏览:5    
核心提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2.2 机组容量:2*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
2.2 机组容量:2*650MW+2*600MW。
2.3 计划工期:2020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4 月 30 日,三年。
2.4招标范围:
2.4.1非生产车辆主要指行政车队所属车辆,包含 9 辆公务用车辆和 9 辆通勤车辆(5 辆大客车、3 辆中型客车、1 辆轻型客车),负责管理上述车辆的日常管理及调度工作;配合并完成投标方安排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承担上述车辆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瓶装水及车辆保洁等日常维护用消耗品等相关费用。
2.4.2提供满足上述要求所必须的服务人员,至少包括管理人员 2 人、具有相应车辆驾驶资质的司机 15 人,不少于 17 人。
2.4.3招标方仅提供住宿场所,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2.4.4上述服务人员应按工种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单位统一负责购置提供。具体范围请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物业服务等内容;
3.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5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类似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方式: 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2 月 3 日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 17: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王 清
手机:18810099894,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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