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热电2020--2021年脱硫石膏运输处置公开招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总体概况
国电榆次项目一期工程为2×330MW机组,厂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修文工业基地,占地400余亩。
2.1.2 贮灰场概况
井峪西沟临时贮灰场,能暂时储存部分灰渣。电厂至灰场有乡间道路相连。灰场三面环山,西侧为出口,属山谷灰场,距离电厂约5公里。
2.1.3 脱硫系统简介
2.1.3.1脱硫系统采用单元。采用一炉一塔方案。
2.1.3.2脱硫产生的副产品石膏经二次脱水至含水率至10%左右,储存于石膏库。
2.1.3.3 石膏输送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2.1.3.4两台机组全部运行时年产脱硫石膏约25万吨.石膏运输处置按实际产量(与机组运行台数及负荷有关)计算。(招标方不能自行处理的)石膏由投标方运输处置或销售处理。
其中石膏物组份:
水分:约13~15%Wt;CaSO4.2H2O:约90%; CaCO3:4.5~10%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投标人负责将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生产的脱硫石膏(招标方不能处理的)运输到合法的存储地点(经环保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批准的合法的存储地点)并进行深加工处置或销售。石膏运输处置包括:石膏装卸车和库内卫生保洁(装载机自备,涉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协调运输沿途的地方工农关系。
运距确定:电厂石膏库至合法的存储地点或深加工处置点(投标方自定)。
石膏运输处置项目包括石膏库内装载机装车和库内卫生保洁(装载机自备,涉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协调运输沿途的地方关系,到场装卸车.空\实车过嗙计量等。石膏的运输、装、卸车、储存、深加工利用或处置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需运输处置的石膏量约为 25万吨,实际产量随发电量变化而变化,(招标方不能自行处理的)石膏最终按实际运输处置量结算。
2.3 其他:投标方配置基本要求:
2.3.1 投标方最低配置
2.3.1.1 装载机1辆,运输车4辆(自有或租赁)。
2.3.1.2 有必要的石膏处置机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请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3.1.2 设备要求: 装载机1辆,运输车4辆(自有或租赁),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作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石膏销售或石膏运输、或石膏加工处置的合同2份(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服务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2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