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可以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 (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 (2)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