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3-2000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三分局贵州安龙金普惠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委托,中国水电四局第三分局资产管理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贵州安龙金普惠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使用的光伏专用电缆,采购光伏专用电缆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贵州安龙义龙新区金普惠65.25MWp光伏电站工程项目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境内,总占地面积为1160.8亩,包含光伏场区发电设备及场内外道路交通的建设。光伏场区光伏子方阵建设,包括光伏组串、汇流箱、集散式逆变器、升压箱变等安装工程。整体上为高原溶蚀、剥蚀、侵蚀切割的中低山地貌,以孤丘加山间坝子为主,地表一般坡度10°~30°,相对高差一般3~5m,总体上地势宽缓,地表植被为农作物、杂草、灌木。该项目建设区域的太阳能资源较稳定,适于进行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
2、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安龙金普惠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使用的光伏专用电缆采购项目的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材料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3、采购数量
序号 | 电缆编号 | 电缆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专用电缆 | PV1-F? 1×4mm2 黑 | 米 | 350000 | 铜芯电缆 |
2 | 光伏专用电缆 | PV1-F? 1×4mm2 红 | 米 | 350000 | 铜芯电缆 |
注:投标人产品生产前,所生产产品工程量要以项目部出具的书面工程量为准。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项目部要求数量自通知起3天内到达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
5、交货
6、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7.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到卖方指定的与投标人全称相同的银行帐号。
7.3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7.4 发货前付发货量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发货量的30%,项目完工后付经验收合格发货量3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7.5货物的质保期半年,质保期自全部货物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在接到需方通知(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产量超过30万吨,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电话:010-5195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