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几内亚公司第9批(过驳及远洋运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几内亚共和国
建设规模:年产约 750 万吨铝土矿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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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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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驳及远洋运输 |
年约 500 万吨铝土矿海上过驳转运并运至 国内港口 |
合同期限 5 年,合同到期后可协商续 约 5 年 |
8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过驳及远洋运输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几内亚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几内亚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且未被列入国际制裁名单)。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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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标段投标。 非在几内亚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应承诺中标后一月内会在几内亚按当地法律法规设立分支机构,本项目过驳转运运营合同将由招标人的几内亚公司在 中标人授权下与该分支机构签订并进行结算,远洋运输合同将由招标人的香港或大陆公司与中标人 签订并结算。 应自有散货货轮载重吨不低于 200 万吨,自有海峡 型及海峡型载重吨以上船型船舶载重吨不低于 100 万吨。需提供船级社有关证明文件。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至少在 5000 万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以开标日人民银行汇率折算)。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提供近三年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类似海外项目远洋运输服务经验与过驳转运服务经验(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 (4) 信誉要求: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 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 记录。 (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近五年应具有类似海外项目远洋运输服务管理经验。 (6)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