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件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
(2)工程规模:西平平原风电项目工程规划总装机50MW,安装19台远景EN-141/2.65型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65MW,轮毂高度140m。
(3)交通运输:西平平原风电场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五沟营、盆尧、重渠镇,场址位于平原地区。中部有省道S331经过,西侧有G4京港澳,场区对外交通便利。风机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于 S331 省道两侧。从交通运输方面来看,本风电场对外运输条件、场内施工运输道路均较好,总体上不存在制约塔筒运输的因素。
(4)场内交通:场内道路执行设计标准。
(5)招标范围:西平平原风电项目19套2.65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140米)、连接法兰、锚栓组件、锚板、塔筒附件(爬梯、平台、支撑、安全钢索、临时安全绳、电气部件、塔筒内部照明系统电缆和灯具、检修电源设备、塔筒门锁、紧固件、定位销、灭火器支架等)的制造、检验、防腐、运输及供货等。具体要求见附件,运输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详见风机设备厂家提供的塔筒制造图纸)
(6)交货期:塔筒(19套):2020年5月30日前交货9套,2020年6月30日前交货10套;锚栓组件(19套):2020年5月30日前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制造企业,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具以下资质中的一个。(1)具有中钢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等级特级;(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招标公告发布日)具有连续塔筒供货业绩(其中任意一年有交货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风机配套塔筒100套及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年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交关键页及证明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到货证明等,该证明文件必须与合同对应);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所列示的网站相应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5】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提供承诺函)。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1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