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氧化铝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煤磨袋收尘器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氧化铝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煤磨袋收尘器
2.2项目类型: 总承包
2.3项目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煤磨袋收尘器 |
处理风量61000 m3/h, 入口浓度:入口£600 g/m3; 出口粉尘浓度£10 mg/m3(标)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开始交货安装,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化工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材、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具备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等组织管理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成功实例, 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近3年总体保持盈利,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1次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附联合体协议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0-02-13 09:00——2020-02-21 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