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9年营业厅改造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19年营业厅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已由海南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儋州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详见2.5标段划分。
2.4招标范围:对儋州 光村供电所、大成供电所营业厅工作场所的辅助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
2.5标段划分: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号(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工期 | 中标人数量 |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元) | 项目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儋州 | 1-1 | 儋州 营业厅改造 | 43.4 | 60天。儋州 光村供电所小型基建部分未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 1 | 100 | 0.4 | 儋州 光村供电所、大成供电所营业厅改造 |
合计 | 43.4 |
注:
(1)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标段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签约为准。
(3)儋州 光村供电所小型基建部分未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作为结算依据。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3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6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7 |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8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9 |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10 |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2019年8-10月的社保证明。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8. 招标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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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