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英德市连江口镇75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7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清远英德市
一、招标条件
清远英德市连江口镇75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000220000006700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采购范围: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标段一英德市连江口镇银坑村和北江区域城樟村等村庄50MW分散式风电最高限价单价为7.67元/W,最高限价总价为38348.61万元(其中预留金380万元、赶工费300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两个项目每个项目的首台风机并网发电奖励100万元,合计两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2021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节点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标段一及标段二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办理300万元(标段一及标段二合计三个项目,每个项目100万元) )。标段一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标段一及标段二全部三个项目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项目竣工所需的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标段一发电场设备、升压变电站设备、电站综合自动化及控制保护设备、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电力通信系统;标段一发电场工程;标段一及标段二全部三个项目的接入系统工程、110kV升压变电站(含110kV开关站及110kV主变,以下简称110kV升压站)工程及送出线路工程、对侧接入变电站改建或者扩建工程(若送出线路和对端改扩建最终确认由电网建设,则电网建设所产生的送出线路和对端改扩建的费用从投标报价中扣除,扣除的费用以电网建设所提供的项目总结算数据为准);标段一场内集电线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其他工程等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等其他费用,即完成工程全部的前期、设计、设备、建设及服务内容,仅不含监理费。
标段二英德市连江口镇三井村等村庄25MW分散式风电最高限价单价为6.64元/W,最高限价总价为16605.13万元(其中预留金190万元、赶工费150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台风机并网发电奖励100万元;2021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节点每提前完成一天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标段二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竣工所需的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发电场设备、风电场区的通信及监视控制系统、其他设备;发电场工程、交通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其他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等其他费用,即完成工程全部的设计、设备、建设及服务内容,仅不含监理费。
本工程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容量不超75MW,包括了招标文件所隐含的内容和投标人在技术澄清中的承诺所需的费用,合同每瓦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投标人在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内负责办理核准后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作,但不包括监理内容。
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标段一50MW、标段二25MW的承包方式完成从测风塔布置、风资源分析及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项目竣工所需的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风电场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测风塔布置、风资源分析及项目可行性分析、发电场设备、升压变电站设备、电站综合自动化及控制保护设备、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电力通信系统、对侧接入变电站改建或扩建设备、其他设备)。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合同每瓦单价固定不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对市场和工程风险预测、考虑资金利率风险、价差风险等各类风险因素,按照本企业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测风塔布置、风资源分析及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费最终按照单项结算(最终全部结算不超项目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费用封顶价)。
承包范围为EPC总承包的勘察、设计、协调、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仅不含监理费、项目移交后工程保险费。
若项目合规性文件办理后(特别是测风数据),经招标人评估,决定取消本项目投资,则招标人将依据《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报价表》中的报价单项支付标段一规定所发生的费用,但费用封顶价格为招标文件约定的300万(本费用在招标文件属于标段一)。招标人决定取消本项目全部两个标段投资,中标人无论中标两标段中任何一个标段,均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再索取其它任何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中标服务费、差旅费、人工费、各项手续费等等其他全部支出)。
标段一包括但不限于:1风电场,送出线路(送出线路无论长度如何费用不予变化),风电场本侧升压站,对侧接入变电站改建或扩建的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若送出线路和对端改扩建最终确认由电网建设,则电网建设所产生的送出线路和对端改扩建的费用从投标报价中扣除,扣除的费用以电网建设所提供的项目总结算数据为准。;
2所有场内、场外、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
3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高速出口至标段一场区和升压站的场外道路的设计及改扩建、施工及验收;风机设备安装与调试;
4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
5 本标段风电场区及 标段一的征租地、各专项验收、赶工费、特殊措施费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及移交后五年的电站运行维护全部属于投标方负责范围;
标段一和标段二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局备案、施工(备用)电源全套手续、电力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报装、调度命名及编号、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网各项验收、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检测、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及定级备案、首笔电量款结算等相关)均属于投标方负责范围;
9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标段一和标段二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的办理均由标段一的投标方负责):
1) 竖立测风塔。包括测风塔选址、征租地及涉及的所有手续办理和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涉及的所有设备采购、征地和租地、相关手续办理和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2) 可研报告编写;
3) 国土预审及批复文件;
4) 规划选址意见书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等;
6) 林地使用审核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包括环评报告、评审意见及最终批复;
7)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批复(含水土流失补偿费);
8)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及审查意见;
9)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
9) 无压矿报告编制及批复;
10)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费用;
11) 无文物勘探报告;
12) 项目无军事证明;
13) 三个项目的接入系统批复,包括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批复及同意接入;项目建设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评审/行政许可;办理标段一和标段二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涉及的政府性缴费及为了完成某一手续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14) 安全监督备案和资金落实证明;
15) 若招标方所列举的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有遗漏,则投标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补充办理。
⑩标段一其它手续及竣工所需的相关许可和证照办理
1) 征林租地手续办理:征租地手续办理方面,本标段涉及的风机施工临时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送出和场内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110KV升压站临时施工施工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风机检修道路、箱变、检修平台、送出和场内集电线路杆塔、110KV升压站永久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风机、箱变及其附属物所依靠的检修道路临时(20年)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测风装置永久占地及施工临时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和手续办理;本标段涉及的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砍伐占地手续办理、补偿及相关费用;相关补偿票证最终交由招标人存档;
2) 土地证、房产证办理;
3) 环保、水保、安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施工及验收取证,应急预案备案;
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表);
5) 电磁辐射验收备案(如需);
6) 办理本标段涉及的政府性缴费、征和租地费、林业费用、补偿费用及为了完成某一手续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7) 穿越高速公路、河道及交叉输电线路的手续和批复;
8) 投标方需负责从本标段开工到竣工移交给招标方的全部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9) 标段一的投标方在办理相关手续和施工过程中,涉及到需要标段二的投标方提供相关资料或进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道路施工、征租地、电网接入、通信系统及监视控制系统等,标段二的投标方必须配合标段一的投标方工作,若标段二的投标方不配合标段一的投标方工作,导致相关工作推迟或无法开展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标段二的投标方负责,若由于标段一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标段一负责(招标方以标段一及标段二双方函件往来及现场各方协调记录为责任方责任判断依据)。
标段二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
2所有场内、场外、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集电线路设计与建设,集电线路范围为风机至110kV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接线端子/鼻子;
3不与标段一发生共用的进场道路、场外道路、采购、改扩建、施工及验收、风机设备安装与调试;
4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
5 风电场区及 配合标段一开展的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测评、定级及备案等工作;负责本标段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相关软硬件及技术服务;
6工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标段二范围的征租地(风机、道路等)、各专项验收、赶工费、特殊措施费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及移交后五年的电站运行维护。
7标段二其它手续及竣工所需的相关许可和证照办理
1) 征租林地手续办理:征、租地手续办理方面,本标段涉及的风机施工临时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场内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风机检修道路、箱变、检修平台场内集电线路杆塔;风机、箱变及其附属物所依靠的检修道路临时(20年)占地补偿及相关费用;本标段涉及的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砍伐占地手续办理、补偿及相关费用;相关补偿票证最终交由招标人存档;
2) 环保、水保、安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施工及验收取证,应急预案备案;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表);
4) 电磁辐射验收备案(如需);
5) 办理本标段涉及的政府性缴费、征和租地费、林业费用、补偿费用及为了完成某一手续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 集电线路穿越高速公路、河道及交叉输电线路的手续和批复;
7) 投标方需负责从本标段开工到竣工移交给招标方的全部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8该标段投标方需配合标段一的中标方完成标段一招标范围的第9点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
9) 标段二的投标方在办理相关手续和施工过程中,涉及到需要标段一的投标方提供相关资料或进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合法合规手续办理、道路施工、征租地、电网接入、通信系统及监视控制系统等,标段一的投标方必须配合标段二的投标方工作,若标段一的投标方不配合标段二的投标方工作,导致相关工作推迟或无法开展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标段一的投标方负责,若由于标段二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标段二负责(招标方以标段一及标段二双方函件往来及现场各方协调记录为责任方责任判断依据)。
标段一和标段二均包括: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
2风电场区的设备的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移交后五年的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3包括但不限于与各自标段相关范围的项目用地的征收、租赁,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场地的三通一平,原有场地及相关路径的青苗补偿、建构筑赔偿、临时征租赁用地等与各自标段相关的一切工程及费用。
4项目在20年运营期内包括但不限于风机、风电场区、集电线路等在内的运行、检修及维护。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注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 批复为准。
本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计75MW,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报价为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每瓦单价固定不变。
标段一和标段二均包括运维报价:除移交后前五年运营期免费外,后15年运营期运维费用需按 万元/年报价,且15年不涨价,投标报价时需一并报出,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5年运维报价合计后计入投标报价总价进行有效报价基准价价格评分。
工期安排:从施工日起至工程完成并网验收共 天(确保在2021年09月30日前全部容量并网发电)。本项目设置赶工奖励,标段一300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两个项目每个项目的首台风机并网发电奖励100万元,合计两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2021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节点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标段二150万元 (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台风机并网发电奖励100万元;2021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节点每提前完成一天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标段一及标段二首台风机并网发电时间最晚不晚于2021年6月30日,工期延误罚款将按招标文件《按合同工期完工的保证函》进行处罚(若截止2021年09月30日项目未全容量并网投产,视为投标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选择以下处理方式之一(两者取高):
1、解除合同,兑付投标人履约保函全部金额,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负责无条件恢复施工现场原状。如履约保函被银行拒绝兑付或履约保函金额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含直接损失及因项目终止给发包人带来的电费、项目投入费用等间接损失)的,投标人应另行支付不足的部分;
2、由投标人继续实施建设,投标人应同时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项目实际全容量并网投产时间每迟于2021年09月30日1天的,按全部工程金额2‰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赔偿发包人本项目三年全额发电量补贴损失(电量损失单价0.15元/kWh,全额发电量=项目容量×满发小时数(年等效满发小时数2100h)×三年);(3)合同每瓦固定单价降低20%(即合同单价×(100%-20%)为2021年12月30日后新的合同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损失,投标人还应赔偿发包人间接损失。发包人有权在发出调价通知后按新的单价执行。上述(1)和(2)项赔偿责任由投标人于发包人主张时30天内支付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合同款中扣除或兑付履约保函获偿,不足的金额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发包人。)
对标段一、标段二总包方承包范围的要求(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NB/T 31011-2011《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中约定执行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项目 | 项目特征 | 标段一:英德市连江口镇银坑村、北江区域城樟村50MW | 标段二:英德市连江口镇三井村 25MW分散式风电 |
1 | 施工辅助工程 | |||
1.1 | 施工交通工程 | √ | √ | |
1.2 | 施工供电工程 | √ | √ | |
1.3 | 施工供水工程 | √ | √ | |
1.5 | 通讯 | √ | √ | |
1.6 |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 指除上述1.1~1.5以外的施工辅助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围堰工程、大型吊装机械设备进出场费、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临时支撑、施工期防汛工程等以及其他主体工程中不包含的一切工程措施及必要的辅助工程。 | √ | √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
2.1 | 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 | 含风电机组、塔筒(塔架、安全防护)、机组配套电气设备、机组变压器(箱变)及其附属设备、集电线路、电力电缆、光缆等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上述设备的监测、监控、消防等工程。 | √ | √ |
2.2 | 110kV升压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 | 含风电场本侧110kV升压变电站所有建筑物、110kV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和电力电缆及母线等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等 | √ | 由标段一负责 |
23 | 对侧接入变电站改建或扩建设备及安装工程 | 含风电场对侧接入变电站的改建、间隔扩建所需要的母线、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电力电缆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等 | √ | 由标段一负责 |
2.4 | 电站综合自动化及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 | 含本地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不限于35kV集电线路测控、35kV接地变测控、35kV站用变测控、35kV 无功补偿测控、35kV母线测控、110kV/220kV主变测控、110kV/220kV线路测控、公用测控、交换机、规约转换器、辅材等其它设备)、风电场风电远程控制和监测系统(含箱变、换流器等)、风机在线状态在线监测系统,继电保护(110kV/220kV线路保护、110kV/220kV主变保护、35kV母线保护、35kV集电线路保护、35kV接地变保护、35kV站用变保护、35kV 无功补偿保护、风机及箱变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交直流及UPS系统、时钟同步系统、电量计量系统(关口计量、考核计量、智能电能表等)、微机五防等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等,电站运行数据上传至 能源新能源集控及生产运营管理系统相关设备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等 | √ | √(除升压站及接入内容外的本标段风电场部分) |
2.5 | 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及安装工程 | 远动系统、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风功率预测系统(含测风塔)、同步相量测量系统(PMU)、故障录波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电能量采集系统、AGC/AVC控制系统、发电计划申报子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等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等 | √ | √(除升压站及接入内容外的本标段风电场部分) |
2.6 | 电力通信设备及安装工程 | SDH光传输设备、PCM设备、调度数据网设备、综合数据网设备、程控交换机、综合配线架、通信电源、风电场通信办公网络等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等 | √ | √(除升压站及接入内容外的本标段风电场部分) |
2.7 |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 含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及给排水系统、在线监测系统(风电场、箱变、升压站、电能质量)、风电信息上报系统、风电场运行管理系统、风电场视频安防监控及环境数据采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污水处理系统、消防水系统等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全站接地、全场接地及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等;接入系统费用。 | √ | √(除升压站及接入内容外的本标段风电场部分) |
3 | 建筑工程 | |||
3.1 | 发电场工程 | 含风电机组基础、机组变压器基础、机组开关站基础、集电电缆线路工程、集电架空线路工程及接地工程等 | √ | √ |
3.2 | 110kV升压变电站工程 | 110kV升压站场地平整、110kV主变压器基础、电气设备基础及配电设备构筑物等 | √ | 由标段一负责 |
3.3 | 房屋建筑工程 | 指升压变电站房屋建筑和其他永久房屋建筑工程。包括生产建筑、辅助生产建筑、现场办公及生活建筑、集中生产运行管理设施、室外工程等。 | √ | √(除升压站及接入内容外的本标段风电场部分) |
3.4 | 交通工程 | 对外交通公路、场内交通道路、进站道路、升压站内道路等 | √ | √仅含本标段风电场内及进场道路 |
3.5 | 其他工程 | 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设施及生产生活供水工程、满足业主质量标准的安全文明工程费用(如领导考察现场清扫、硬化等、路边栽树)、其他等 | √ | √ |
4 | 其他费用 | |||
4.1 | 项目建设用地费 | 指为获得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场地并达到正常条件和环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临时用地租用费、迁移补偿费、余物清理费等等 | √ | √ |
4.2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指工程项目在立项、筹建、建设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过程期间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含总包管理费、工程前期费(指预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审查完成以前或(风电场工程筹建前)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性费用,前期设立测风塔、购置测风设备及测风费用,进行工程规划、预可行性研究以及为编制上述设计文件所进行地质勘察、研究试验等发生的费用,特许权招标项目工程咨询代理费用等。前期技术服务及专项专题报告编制费(含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接入系统批复、压覆矿批复、地灾评估批复、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等)、前期协调费、前期行政审批文件办理费、前期开发管理费等)、工程建设期费(工程建设期管理费、工程建设期协调费、工程建设期用地手续办理、工程建设期相关批复文件办理费等)、设备监造检测费(含主机、叶片到场红外检测)等、项目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项目验收费和工程保险费等。不含监理费。 | √(含标段二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详见附表: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表) | √(其中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费含于标段一,详见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表) |
4.3 | 勘察设计费 | 含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及竣工图编制费等,勘察设计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以及要求达到的工作深度,按各设计阶段规程、规范执行。 | √ | √ |
4.4 | 其他税费 |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其他等 | √ | √ |
5 | 工程协调费用 |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及费用 | ||
5.1 | 征租地协调 | √ | √ | |
5.2 | 开工协调 | 开工报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特种设备许可证、爆破手续等 | √(标段一的全部内容及除标段二内的内容) | √(除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外的全部内容) |
5.3 | 电网协调 | 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 | √ | 由标段一负责,标段二配合 |
5.4 | 分包商及供应商协调 | √ | √ | |
5.5 | 政府协调 | √ | √ | |
5.6 | 民事协调 | √ | √ | |
5.7 | 其他干扰因素协调 | √ | √ | |
6 | 项目验收 | 含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的各项专项验收,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防雷接地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评审会务费、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职业卫生、工程档案、工程竣工决算等 | √ | √ |
7 | 电网验收 | |||
7.1 | 电能检测 | 含故障录波、低电压穿越、无功补偿、电能质量监测、有功控制系统等 | √ | √由标段一负责,标段二配合 |
7.2 | 特种试验 | 局放、变形试验、线路参数试验、谐波测试等电网要求的试验 | √ | √由标段一牵头负责,标段二配合,各标段各自负责投标范围内设备的特种试验 |
7.3 | 并网验收 | 电力质检验收、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并网安评验收、网络安全等保测评等 | √ | √由标段一负责,标段二配合 |
8 | 检测及报告 | 上述工程相关的所有第三方检测费用及取得报告的费用。 | √ | √ |
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表 | ||||||
组卷分类 | 手续名称 | 顺序备注 | 细分工作 | 办理时间 | 手续办理费用投标报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前置手续 | 测风塔、激光雷达测风 | 测风-可研委托-项目公司-国土预审、规划许可-核准 | 立测风塔:选址、征租地、手续,测风时间(9个月) | |||
可研报告 | 第三方编制可研、申请报告 | 20 | ||||
国土预审文件 | 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批复 | - | ||||
规划许可批复 | 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建设规划许可 | - | ||||
项目公司注册 | 项目公司注册、成立 | - | ||||
核准批文 | 红头核准文件、备案 | - |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项目,其他投标方自行考虑 | ||||||
土地组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先办理用地许可再办理规划许可 | 书面申请、备齐材料 |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土地证:征租地补偿、招拍挂、土地出让金等 | - | ||||
建设用地批复:土地调规、用地指标 | - |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项目,其他投标方自行考虑 | ||||||
林业组卷 | 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 | 先办理林地使用同意书再办理采伐许可证 | 林地可研、征占补偿等 | 20 | ||
林木采伐许可证 | 资料上报、采伐补偿 |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项目,其他投标方自行考虑 | 资料上报、采伐补偿 | - | ||||
环境评价 |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 - | 环评报告、评审意见、最终批复(包含但不限于罗列内容) | 20 | ||
电网批复 | 接入系统批复 | - | 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批复、同意接入(包含但不限于罗列内容) | 20 | ||
过程文件 | 压覆矿批复 | 勘测定界、选址规避 | 10 | |||
地灾评估批复 |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评审批复 | 10 | ||||
军事批复 | 无军事证明 | |||||
文物批复 | 无文物证明 | - |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项目,其他投标方自行考虑 | - | |||||
其他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平行办理 | 住建局手续报备 | - | ||
安全监督备案 | 住建局手续报备 | - | ||||
资金落实证明 | 银行保函 | - |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其他自行考虑项 |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其他自行考虑项 | ||||||
总计 | 全部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由标段一中标方负责,费用合计最高限价300万元(含整个工程标段一及标段二的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所列费用均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具体办理进度和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根据项目规模、选址条件、所涉敏感因素、相关政府部门等因素自行考虑后报价,必须涵盖项目全部前期费用且让项目具备开工条件,且不超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标的物清单: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保证金(元) | 招标文件 收取费用 (元) |
标段一 | 英德市连江口镇银坑村和北江区域城樟村等村庄50MW分散式风电 | 38348.61 | 详见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 800000 | 不收取 |
标段二 | 英德市连江口镇三井村等村庄25MW分散式风电 | 16605.13 |
(三)项目概述:
综合能源股份 拟在广东省清远英德市连江口镇银坑村和北江区域城樟村、三井村内分别建设50MW和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招标项目情况。本工程采用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进行发包,包括了招标文件所隐含的内容和投标人在技术澄清中承诺所需的费用,合同每瓦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每瓦单价固定不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以及对市场和工程风险预测等因素,按照本企业管理水平自主报价。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最终按照单项结算(最终全部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费用单项合计后的结算不得超出项目相关许可及证照办理费用封顶价)。
招标项目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区 | 投资方 | 装机容量MW |
1 | 标段一:英德市连江口镇银坑村和北江区域城樟村等村庄50MW分散式风电 | 连江口镇 | 综合能源股份 | 50 |
2 | 标段二:英德市连江口镇三井村等村庄25MW分散式风电 | 连江口镇 | 综合能源股份 | 25 |
3 | 总计 | 75 |
注:1.本文件中每个标段总容量均为暂定,最后以实际安装容量进行结算。
2.各标段项目所在的位置存在因风资源情况调整至其他村庄的可能,但无论如何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每瓦单价固定不变,不接受任何设计变更 ,费用不再增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 |||||||||||||||||||||||||||||||||||||||||||||||||||||||||||||||||||||||||||||||||||||||||||||
2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至今累计签订风电工程合同(含EPC或各类施工合同)投运业绩不少于200MW,其中应具有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投运业绩;如同类型业绩为联合体中标,投标人需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以合同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并网验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等文件为判断依据。 | |||||||||||||||||||||||||||||||||||||||||||||||||||||||||||||||||||||||||||||||||||||||||||||
3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 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 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d)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 |||||||||||||||||||||||||||||||||||||||||||||||||||||||||||||||||||||||||||||||||||||||||||||
5 |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 |||||||||||||||||||||||||||||||||||||||||||||||||||||||||||||||||||||||||||||||||||||||||||||
6 | 人员要求:以下人员均需有单位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类似风电项目业绩; 土建专责、电气一次专责、电气二次专责必须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概预算员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员证; 安全员必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员C证); | |||||||||||||||||||||||||||||||||||||||||||||||||||||||||||||||||||||||||||||||||||||||||||||
7 |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8 |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2016年至今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 | |||||||||||||||||||||||||||||||||||||||||||||||||||||||||||||||||||||||||||||||||||||||||||||
9 |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及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 |||||||||||||||||||||||||||||||||||||||||||||||||||||||||||||||||||||||||||||||||||||||||||||
10 | 投标机组必须经过型式认证,具体如下: (1) 投标机组必须为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机型,投标机型至少有一台运行满半年。 投标机型必须获得权威风电机组认证机构型式认证,并提供投标机型的完整认证证书(内容包括投标机型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及版本、设计安全等级、机型技术参数和主要部件的品牌或厂家等内容),如投标机组有完整的样机功率曲线、电气和机械特性以及载荷测试报告,所提供的认证证书和测试报告应与投标机型在标准版本、安全等级、机型、参数和主要部件(包括桨叶、主控系统、变桨系统、主齿轮箱(如有)、发电机和变流器等)的品牌或厂商应一致,如所提供的认证证书在内容上与投标机型存在差异,应提供同一认证机构颁发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 (2) 关于风力发电机组型式认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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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需提供公司股权关系或“天眼查”结果);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及并网验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等文件。 | |||||||||||||||||||||||||||||||||||||||||||||||||||||||||||||||||||||||||||||||||||||||||||||
12 | 投标方需就标段一、标段二同时投标报价,否则否决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 |||||||||||||||||||||||||||||||||||||||||||||||||||||||||||||||||||||||||||||||||||||||||||||
13 | 投标方必须投标标段一和标段二,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一个标段只能选择一个风机厂家,叶轮直径不低于140m;必须采用行业内主流二种(或二种以上)机型进行投标,其中风机型号、风机厂家不少于2种,且单机容量在2.0MW~5MW之间。 风机和塔筒短名单见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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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 九、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