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莲台发电厂脱硫出口流量计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脱硫出口流量计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投标方结合目前马莲台发电厂#1、#2脱硫出口烟气流量计现状负责本项目的拆旧、总体设计、采购、出厂试验、检测、设备运输、新设备安装、现场检修平台的搭建、现场标定、系统调试、环保验收等;提供设计方案、物资清单、设备、系统使用、操作说明书等;组织技术培训,承担售后技术服务,并保证改造后的投运效果和安全性。(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脱硫出口流量计升级改造项目
3.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由于公司名称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须在有效期内)。实际履约质量业绩和售后服务记录良好。
3.3投标人应提供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信誉证明等。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和未进入政府安监局及中铝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或失信黑名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诉讼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在2017年至今,具有国内电厂脱硫出口烟气流量测量装置投产业绩(3台及以上),经过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且提供的合同业绩须为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后的业绩,并成功运行三年以上。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
3.5投标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6投标方所提供产品应具有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PA(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并在环保部门备案通过。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0-02-17 12:00——2020-02-26 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