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回民中学教学楼、同心县回民中学风雨操场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心县回民中学教学楼、同心县回民中学风雨操场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同发改审发【2019】89号、同发改审发【2019】90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同心县回民中学综合教学楼施工;
二标段:同心县回民中学风雨操场及附属工程施工;
三标段:同心县回民中学教学楼、同心县回民中学风雨操场及附属工程项目监理;
2.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二标段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区外进宁企业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三标段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投标人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企业注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必须作出本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方可参与招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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