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汕尾后湖、甲子一、甲子二海上风电项目海域预警系统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汕尾后湖 500MW 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的近海区域,本风电场场址四至坐标:115°53′02.40″E,116°06′28.80″E,22°39′08.96″N,22°44′20.40″N,后湖场址涉海面积约80 km²,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23m-27m 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布置91台5.5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同时配套建设两座220kV 海上升压站。
东侧区域设置一座300MW 海上升压站,12回风机机组电缆进线,由1回三芯3×1000mm2 XLPE 绝缘海底电缆 西侧区域设置一座200MW 海上升压站,8 回风机机组电缆进线,由2回三芯3×1000mm2 XLPE 绝缘海底电缆汕尾甲子一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80 km²,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72.7 km²。
水深在30m~35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5.00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布置78台6.45MW风电机组,新建1座500MW 220kV海上升压站,同时配套扩建后湖、甲子一、甲子二项目共用的陆上升压站 。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20回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升压站 。汕尾甲子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甲子镇南侧海域,场址涉海面积约64km²,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59.7km²,水深范围31m-37m,场址最近端距离陆岸约29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拟布置62台6.45MW风电机组,新建1座400MW 220kV海上升压站,同时配套扩建后湖、甲子一、甲子二项目共用的陆上升压站 。
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16回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升压站 。陆上升压站 为甲子一500MW、甲子二400MW、后湖500MW合建。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用于海域预警系统的相关设备。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本项目最终将就后湖、甲子一、甲子二项目分别签订合同。计划交货日期: 暂定第一批交货日期: 2020 年 3 月 30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13%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武器装备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必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近3年内 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近3年内 ,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记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5.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