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因上次公告期间购标单位家数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建设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储能系统,应用储能系统联合火电机组开展电网AGC调频业务项目,储能系统总规模为9MW/4.5MWh,提高AGC调节性能。
规模:2×350MW。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投运。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总容量为9MW/4.5MWh。包括储能系统设计、选型、配套、土建、结构、性能、制造、供货、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培训、合同收益共享期内的运行维护服务、质量保证以及对招标方现有AGC不满足储能要求相关设备的改造等各方面工作。
本方案配置一套公用电储能系统,同时接入3、4号机组6kV母线段,并要求实现储能系统与3、4号机组接入和联合AGC运行模式间的互锁和切换功能,一组蓄电池既可分成两部分分别接于3、4号机组,也可合并接于3、4号机组的其中一台机组。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2月18日9:00起至2020年2月2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500元,售后不退。上一次购标成功的投标人,本次无需支付标书款,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