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兰陵一期、兰陵二期新能源项目(总容量250MW)塔架及其附属设备(标段三:兰陵二期100MW风电项目塔架及其附属设备40套塔架))已取得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完成集团公司备案,招标人为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兰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现采用预招标方式,对塔架设备预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基建资金批复后,本次招标结果生效,签订采购合同。如基建资金未批复或超过指标时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
2.2 建设工期: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标段一:兰陵一期150MW风电项目塔架及其附属设备30套塔架;标段二:兰陵一期150MW风电项目塔架及其附属设备30套塔架;标段三:兰陵二期100MW风电项目塔架及其附属设备40套塔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三标段: (001)兰陵二期100MW风电项目塔架及其附属设备40套塔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兰陵一期、兰陵二期新能源项目(总容量250MW)塔架及其附属设备(标段三:兰陵二期100MW风电项目塔架及其附属设备40套塔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招标文件费: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9日15:30